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格羅菲 GROFE

弗特·格羅菲是美國二十世紀著名作曲家、小提琴家和鋼琴家。他對美國現代音樂的創立與發展作出了很大貢獻。在創作風格上,他與另一位美國現代作曲家格什文相近,他們二人同為美國現代傑出的民族作曲家。
格羅菲的作品富於描寫性,音響色彩清澈明朗,具有美國的民族風格。他把古典音樂和美國爵士音樂的表現手法巧妙地結合在一起,使他的作品音樂語言洗煉而又通俗易懂,既有美國民族氣質又具有歐洲音樂的傳統特色。
格羅菲1892年3月27日生於紐約。父親是波士頓歌劇團的歌手,母親曾在萊比錫學習過器樂演奏。格羅菲幼年時跟母親學習鋼琴和小提琴。少年時代,他一邊從事家庭勞動,一邊學習作曲,還經常到咖啡館裏演奏鋼琴。他十七歲時在洛杉磯交響樂團謀到一個中提琴手的職位,一直工作了十幾年。在這期間,他繼續學習作曲,並依舊到咖啡館或舞廳演奏。1910年,格羅菲被聘請到懷特曼爵士樂隊擔任鋼琴演奏員、作曲兼配器和樂隊副指揮。他憑藉自己豐富的想像力、敏銳的音樂感覺和他在交響樂團與爵士樂隊的實踐經驗,努力創作出古典音樂與爵士音樂相結合的作品,逐漸形成了自己獨特的創作風格。1924年,他成功地為格什文的《藍色狂想曲》作了管弦樂配器。這一成功使他名聲大震,奠定了他作為作曲家的牢固地位。同年,他又創作了第一首大型管弦樂曲《百老匯之夜》。1931年創作了《大峽谷組曲》。他的主要作品除上述幾部外,還有《密西西比組曲》、《大都會》、《好萊塢組曲》、《加利福尼亞組曲》以及獲得學院獎的電影音樂《遊吟歌手》等作品。
1972年3月27日,格羅菲逝於加利福尼亞州的聖莫尼卡,終年八十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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